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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

文档简介:本文档可帮助企业规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CIO在线】独家提供文档定制服务,助您轻松面对日常合规检查和飞行检查。
专家名称: 双花
更新日期:2020-11-21
类别:药品/政策法规/法律法规
页数:5页
下载量:36
应用岗位:药品生产企业各岗位
应用地区: 全国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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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iopharma.com CIO 在线 —— 医药全生命周期一站式合规服务平台 第 1页 共 5页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 24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其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 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 药品的标签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有 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 第四条 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不得夹带其他任何介绍 或者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供上市销售的最小包装必须附有说明书。 第五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文字表述应当科学、规范、准确。非处方药说 明书还应当使用容易理解的文字表述,以便患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 第六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标识应当清楚醒目,不 得有印字脱落或者粘贴不牢等现象 , 不得以粘贴 、 剪切 、 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 者补充。 第七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应当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规范化 汉字,增加其他文字对照的,应当以汉字表述为准。 第八条 出于保护公众健康和指导正确合理用药的目的,药品生产企业可以 主动提出在药品说明书或者标签上加注警示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可以 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说明书或者标签上加注警示语。 第二章 药品说明书 第九条 药品说明书应当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 信息 , 用以指导安全 、 合理使用药品 。 药品说明书的具体格式 、 内容和书写要求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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