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陈列的管理制度
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
止人为污染保健食品。
2、营业场所应配备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每日检查保健食品陈列条件与环境,每天上、下午定
时对营业场所的湿温度进行观察记录,发现不符合保
健食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及时调控。
3、不合格保健食品不能陈列在货架及柜台。
4、拆零保健食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
签。
5、陈列保健食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对存放条件有特别
要求的保健食品(如避光、密闭、阴凉等)应放在营
业场所内相适应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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