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成都市都江堰春盛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药品GMP证书公告(2018年 第39号)
2018年05月11日
成都市都江堰春盛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川南药业有限公司、四川涪丰药业有限公司、四川欣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恒博新业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收回上述企业的《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 请问老师,这样的公告内容,这些企业在收证之前经营的中药饮片还能销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