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关注“CIO在线”!根据《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撰写DSUR时,需要包含这些文件:
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ICH E2F指导原则要求,逐章节完整撰写DSUR及附件。
2.报告周期内申请人认为不影响受试者安全的药物临床试验方案变更或者临床方面的新发现、非临床或者药学的变化或者新发现的支持性资料。
3.申请人还应视情况(如最后一次提交DSUR),随DSUR提交必要的说明性文件。
本文档为全面内审模板-整改方案,适用于药品批发企业开展全面内审、年度内审工作...
本文档为委托储存配送审计缺陷整改及跟踪记录,适用于药品经营连锁总部搭建/优化...
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支付链接
本文档为R-7-O-QA-004-01 公司自检整改报告,适用于药品上市许可...
本文档为R-6-O-QA-004-01 公司自检报告,适用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