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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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零售连锁企业(简称“连锁企业”)由总部、配送中心(仓库)和10家以上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为总部的分支机构,简称“连锁门店”)构成。那么请问可以跨市设店吗,例如连锁总部营业的注册地址在深圳,这10家门店设立在惠州或者广州等其它城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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