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提问
1267 0 0
根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零售连锁企业(简称“连锁企业”)由总部、配送中心(仓库)和10家以上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为总部的分支机构,简称“连锁门店”)构成。那么请问可以跨市设店吗,例如连锁总部营业的注册地址在深圳,这10家门店设立在惠州或者广州等其它城市吗?
本文档为全面内审模板-整改方案,适用于药品批发企业开展全面内审、年度内审工作...
本文档为委托储存配送审计计划,适用于药品经营连锁总部搭建/优化经营质量管理体...
这份《冷藏车验证报告》严格依据GSP规范编制,完整覆盖安装、运行、性能三大确...
本指南作为药品检查技术指导文件,概述了工艺验证的原则、类型、方法等,提示产品...
将本文件包全部检查项所涉及的法规条款集中索引,覆盖GMP正文、GMP附录《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