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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提问 0 0
根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零售连锁企业(简称“连锁企业”)由总部、配送中心(仓库)和10家以上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为总部的分支机构,简称“连锁门店”)构成。那么请问可以跨市设店吗,例如连锁总部营业的注册地址在深圳,这10家门店设立在惠州或者广州等其它城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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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O在线-路路通的回答: 完整回复查看 0 次
你好,感谢在本平台进行提问,按照广东省现执行情况,筹建连锁企业需要满足门店与总部同属行政市申请,主要原因是异地城市筹建时,其他城市无法审核筹建企业资格,因为待筹建连锁企业无相应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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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提问
不是筹建期间,而是新增加的门店可以吗。
CIO在线-路路通的回答:
你好,异地增加门店是可以的,不过你要首先获得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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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们公司主营互联网药品销售,旗下品种均为甲类otc中成药,我们现在想要开发一款满足以下功能的小程序;药品直购(非转跳,小程序直接支付)、药品分销(由兼职业务员进行推广小程序,客户统一在小程序上下单,由我们线下药房一件代发,并在小程序上直接对兼职业务员进行返现)请问这两个功能是否能够合法合规的实现,需要办理哪些证件,参考哪些政府文件,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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