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9 月 4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典型案例,共 6 件,涉案金额从百余万元到千余万元不等。

在案例四——柴某竹等人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案的被告人名单里,每个角色都写明了身份:职业骗保人柴某竹等 5 人、互联网医院执业医师戚某文、某门诊部实际控制人刘某、非法收药人姜某华与孟某祥、某药店工作人员尚某与范某婷,以及——
被告人孙某等 3 人,医药代表。

这是 8 月 1 日《医药代表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最高司法机关第一次在典型案例里点出这个职业身份。以往提到医药代表,判例文书里多写作"药品销售代表"或直接以个人身份出现,这次是写进了职业栏。
2019 年至 2023 年间,柴某竹等职业骗保人在天津串联起一条跨互联网医院、连锁药店和门诊部的犯罪链条。医药代表孙某在其中承担了三个环节:
1、伙同他人在某连锁药店虚开口服液药品后由孙某等人低价回购,通过获取高额销售提成牟利;
2、为使自己代理的医保药品进入该药店销售,向连锁药店运营部经理尚某支付回扣 31 万余元;
3、药店工作人员范某婷将在工作中获取的5000 余名开药患者信息提供给孙某,用于引流患者开药。
上述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共计 1000 余万元。检察机关最终以五个罪名提起公诉: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中,对范某婷、孙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也就是说,刑期之外,还要公开道歉、支付公益诉讼赔偿金。
2024 年 11 月 20 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柴某竹等人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戚某文等人上诉后,2025 年 4 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在对耿某玲等 9 人批准逮捕后,又追捕 1 人、追诉漏犯 18 人。
需要说明的是,本案作案期间与判决时间均早于《医药代表管理办法》施行,判决依据的是刑法而非新规。但两者指向的是同一批行为。
《医药代表管理办法》(2026 年第 42 号)第二十四条从代表这一侧划出了九类禁止行为。过去不少从业者把它当成"违规清单"——查到了算违规,查不到就当不存在。这份判例提供了一次对照的机会。
"非法收集、使用和传播患者信息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信息",对应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孙某手里那 5000 余条患者信息就落在这里,并因此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以任何名义、形式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给予回扣,提供捐赠、资助、赞助,或者给予礼品、礼金等财物",对应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孙某这 31 万余元的收受方是连锁药店运营部经理,与办法针对的对象不同,但走的是同一个罪名——无论医务人员还是药店运营人员,都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向他们输送利益适用的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而不是行贿罪。以为对方不是公职人员就没事,这个判断并不成立:罪名不同,刑责一样实在。
参与虚开药品、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则落入诈骗罪。
三个动作,三条不同的罪名线。
这一层比判例本身更值得留意。
检察机关在本案中归纳了四种骗保模式:线上医院虚开后线下转售、药店虚构用药需求后低价回购、线下空刷中药饮片、线下开药倒卖。四种模式,没有一种发生在医院的诊疗区域内。
新规施行之后,医疗机构对医药代表的接待管理明显收紧,部分从业者把重心转向零售药店、互联网医院和基层机构。而最高检这批案例覆盖最密的,恰恰是这些地方。据法治日报报道,检察机关已探索开发"特种病药物""医保药品倒卖""互联网医院""空刷医保基金账户"等数十种数字监督模型,围绕"药品品类—开药频次—人员关联"开展筛查。这类模型以数据异常为起点,不需要有人举报。
还有一条规则在实务中容易被低估:这类金额按累计计算,不看单次,也不因更换任职企业而重新起算。很多人的侥幸心理恰恰建立在"每次都不多"上。在我们为企业做合规培训与风险诊断的过程中,"累计计算"的口径、入罪金额的档位、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在追溯期上的差异,是被问得最多、也最容易算错的三处——它们决定的不是罚多罚少,而是一个行为究竟停留在行政违法,还是已经进入刑事评价。
最高检在本案的典型意义里写得很清楚:职业骗保人串联起药店、药品销售代表、药贩、民营医院经营人、医师等多个主体,实施多种骗保行为。
这句话的份量在于定性——医药代表被列为犯罪链条的参与主体,不是旁观者。这意味着,以往"代表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的说法,在司法实践中越来越难成立;代表在零售端的行为,企业同样脱不了干系。
在我们接触的企业里,零售端和线上渠道要不要纳入与医院端同级的合规审查,是被问得较多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难点在第二步:几十家门店的推广动作怎么统一口径、怎么留得住痕。这类工作没有通用方案,得结合企业自身的渠道结构、产品结构和既往发现的问题逐项拆解。
作为国内第一家提供医药全生命周期第三方合规服务的专业机构,CIO 合规保证组织在医药代表合规培训领域已形成系统化服务能力:从人员资质核验、备案信息比对、推广行为边界梳理,到零售端与线上渠道的动作标准制定、培训考核与档案留痕,依托 23 年医药合规服务经验与 1000+ 专家资源,可为企业提供从差距诊断、方案设计到入企内训、发证归档的全流程支持。
第一,需求真实。不虚构用药需求,不参与"先开票、再回购"的操作,哪怕对方说是帮你走量。
第二,利益走企业。让药品进入药店,走企业间协议和公开的销售政策,不走个人回扣。给个人钱和给企业政策,在法律上是两件事。
第三,患者信息一律不碰。不收集、不购买、不交换,哪怕给你信息的是合作多年的店长。
这三条看着朴素,难的是在业绩压力下还能守住。守住的前提,是资质和培训记录先补齐——《医药代表管理办法》第十条把三项条件并列写在一起: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所推广药品的药理毒理、适应症、联合用药、不良反应、禁忌症等知识;经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培训并考核合格。三项条件的共同点,是都要落到可查证的材料上,缺了哪一样,事后再补也补不出来。
按这三项条件组织的系统学习,CIO《新规下医药代表合规转型与能力升级》系列课是其中之一:20 节课在线学、在线考,学习过程、考试过程与证书全程存档,需要时可随时调出备查。
你在零售端的每一个动作,留得下证据吗?
E邀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