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山丹
零售药店作为药品流通的终端环节,于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与便捷层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然而,在药品销售的进程中,药店能否向单位进行药品销售这一问题,对于药店经营者以及药品监管人员而言,着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困惑。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当探讨零售药店向单位销售药品的事宜时,我们能够参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里的相关规定。
依此办法,药品零售企业被定义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药品的企业。这里的“消费者”通常指的是个体消费者,不过单位在特定情形下也能够被视作消费者,关键在于单位购置药品的用途。
对比该办法对药品批发企业的定义——“药品批发企业,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批发与零售的区分,并非在于销售的数量和价格,而是在于销售的对象。
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属于批发,销售给消费者的则为零售。
具体来讲,如果单位购买药品用于生产、经营或者使用,那么应当通过药品批发企业来采购。
反之,如果单位购买药品是用于消费,不管是单位自身消费还是分发给员工,单位在此种情境下能够被视为消费者。
在此状况下,零售药店向单位销售药品应当被认定为法定意义上的药品零售活动。是行的!
此外,《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还明确了特殊情形下的药品采购:
“因科学研究、检验检测、慈善捐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存在特殊购药需求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后,可以到指定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购买药品。供货单位应当索取购药单位的有关资质材料并做好销售记录,存档以备查阅。”
二、零售药店向单位销售药品的实际案例
1、夏季防暑药品采购:
在炽热的夏日,众多学校、工厂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为预防员工中暑,会从零售药店大批采购防暑药品。
这些药品涵盖藿香正气水、十滴水、清凉油等,它们不但能够迅速缓解因高温引发的身体不适,还能在紧急状况下为员工提供及时的医疗救助。
2、疫情期间的防护用品采购:
面对突如其来的公共卫生事件,例如新冠疫情,单位为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会集中从药店购买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护用品。
这些用品对于阻止病毒传播、守护员工健康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大型活动的健康保障:
举办大型活动或体育赛事的组织者,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伤害或突发健康问题,常常从药店采购急救药品和医疗用品。
这包括创可贴、碘伏、止痛药、抗过敏药等,以保证活动参与者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获取及时的医疗援助。
4、企事业单位的常规药品采购:
一些企事业单位为建立自身的医疗急救箱或者为满足员工的日常医疗需求,会定期从药店采购部分常规药品,比如感冒药、止痛药、消炎药等。
这体现了单位对于员工健康的关怀和保障。
5、特殊药品的定向采购:
某些单位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可能需要特定药品来应对职业病或者工作环境中的潜在健康风险。
例如,化工企业或许需要采购解毒药品,建筑工地可能需要采购跌打损伤药品等。
6、季节性健康产品的采购:
伴随季节的更替,单位可能会为员工准备相应的健康产品,如冬季的保暖贴、夏季的防晒用品等,以应对季节性的健康挑战。
三、药店向单位销售药品的利弊
零售药店向单位销售药品兼具益处与弊端。
从有利的方面来看,药店向单位销售药品能够拓展销售途径、提升销售额;同时,单位从药店采购药品能够更加便利、迅速地获取所需药品。
从弊端的角度来讲,药店向单位销售药品或许会加大药品监管的难度与风险;同时,单位在采购药品时可能会忽略对药品质量和安全的把控。
那么,在准许药店向单位销售药品的同时,需要做哪些举措以保障药品的安全和有效呢?
首先,药店需要强化对所销售药品的质量把控和安全管理;
其次,单位在采购药品时需要选取正规的药店和渠道,并加强对药品质量和安全的把控;
最后,药品监管部门需要增强对药店和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综上所述,零售药店能够向单位销售药品,但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定和条件。药店在向单位销售药品时,需要保证销售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文来源 - - 药店智汇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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