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新疆甘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申请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灸制、蒸制、煮制)〕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23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36127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政编码:8300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