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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第99号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冀互联政﹝2020﹞1号)及《关于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试点范围的通知》(冀互联政办﹝2020﹞2号)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电子证照试点应用,着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我局决定对药品生产许可证等7个电子证照进行试运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0月1日起,对我局核发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等7个资质证书(附件1)实行电子证照试点应用。界时可登陆“省局政务网站首页/数据公开/电子证照”或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企业端查询和打印(附件2)。
二、试运行期间,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并行。若电子证照记载事项与纸质证照不一致的,以纸质证照为准。
三、根据试运行情况,我局将持续优化查询、打印等相关功能。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欢迎积极反馈。
联系人:赵玉、岳耀庆(开发公司)
联系电话(传真):0311-83720034、83720164(开发公司)
电子邮箱:fda0127@163.com
附件1.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证照试点应用事项目录
附件2.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证照查询、查看、打印和下载功能操作说明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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