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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新疆海王欣嘉医药有限公司申请核发《药品GSP认证证书》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及附录、《关于〈实施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的补充通知》(新食药监安〔2011〕25号)、《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9月24日-2020年10月3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36219
电子邮箱:liuyan@xjda.gov.cn
地 址:乌鲁木齐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政编码:8300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