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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自治区药监局召开全区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和“专项”监督检查前工作动员廉政教育及培训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钰祥讲话并作动员,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据了解,按照2020药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结合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要求,自治区药监局将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及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作为一盘棋统一部署,以专项督导检查引领换证工作开展,并制定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此次监督检查抽调全局执法人员和专业化技术人员混编成五个检查组,由自治区药监局领导带队分片区开展检查工作,时间将持续到11月份。据了解,这次专项检查主要是对2020年底前需要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出申请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开展现场检查和核查,对药品零售企业落实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进行现场抽查,对全区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全区专营中药饮片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全区“两品一械”稽查办案工作排名靠后的地州市、区县进行专项工作督导,对全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督导。

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余永强介绍,开展现场检查前,完成换证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中药饮片及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线上视频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廉政风险教育、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和方法、药品监管现场检查系统操作和使用,药品抽检工作程序,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检查组采取座谈交流、现场查看、抽查资料等方式,以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为主线,以质量管理、计算机管理、校准与验证和文件管理为侧重,认真查找企业在硬件设施设备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经营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余永强说,此外,检查组按照现场检查和产品抽检相结合方式开展,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及时移交自治区药监局。

据了解,今年是《药品管理法》修订实施后的第一年,也是全区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的高峰年。全区326家药品经营企业中,今年有130家经营企业须在12月31日前通过换证检查,占经营企业总数的39.8%。已有40家药品经营企业顺利完成换证,还有90家完成第一次现场检查,正在整改中。

“为了开展好这次检查工作,我们按照‘三机制、三制度’要求,整合全区药品监管资源,将监管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混合编组,集中打歼灭战;将换证现查核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查处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保障药品经营质量安全,做到疫情防控与监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张钰祥表示,这样将切实减轻企业多次迎检的负担,也是深化“放管服”的具体实践。
张钰祥要求,各检查组要强化工作落实和监督检查,开展工作督察,加强工作衔接和宣传培训,遵守廉洁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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