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湖南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湖南智祥医药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28号)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10个工作日,自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6月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监督电话:0731-88633351 传 真:0731-88633351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 邮政编码:410013
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监督电话:0731-88635909传 真:0731-88635930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2号五强集团八楼 邮 编:410205
特此公示。
湖南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