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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信息登记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药监局稽查六处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全面推动落实退热类药品销售信息登记报送工作。
一是进行专门部署。召集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负责人员,再次传达省局《关于严格落实全省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信息登记和报送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强调销售退热类药品信息登记工作的重要性,要求零售连锁总部认真落实管理责任。
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制定《疫情期间销售退热类药品信息登记管理制度》,明确登记范围、登记事项、零售连锁总部及门店的负责人、上报人、各门店上报时间、总部汇总上报时间、总部对门店的管理措施、登记表保存规定等内容,要求总部参照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零售连锁总部汇总上报信息情况和对门店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并督促企业把门店执行情况纳入企业内部考核内容,确保销售退热类药品信息登记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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