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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药监局印发《2020年全区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区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对全区化妆品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工作要点》要求:一是认真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制定出台相关落实文件;二是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生产、经营和抽样检验等环节提出监管要求,严把化妆品全链条质量安全关;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推进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排查化妆品网络市场安全风险,督促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网络销售者认真履行法定责任,同时要求各盟市药品监管部门对美容美发场所、宾馆酒店等化妆品使用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监测哨点的指导培训,强化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提升报告质量;五是积极查办化妆品案件,重点查处打击无证生产、非法添加、生产经营假冒化妆品等严重违法行为,强化与公安机关的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
《检查计划》对2020年全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任务做了分工。自治区药监局负责组织开展以风险防控为导向的双随机检查;自治区药监局检查分局负责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开展日常检查,重点对2019年因抽样检验不合格或违法违规被药监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各盟市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检查计划》还针对检查进度、问题整改、完善档案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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