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我局已依法注销高要区河台镇永康大药房等24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通告。
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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