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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省药监局局稽查十四处组织召开葫芦岛地区防疫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负责人会议,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防疫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会议传达了《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用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对近期组织开展的防疫用医疗器械产品抽检工作、应急审批后续监管工作、生产情况周报告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对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了讲解,并组织企业负责人就在应急审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座谈。
会议要求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形象和国际声誉的高度,充分认识确保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好产品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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