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药监局印发通知,落实《2020年全省药品市场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对2020年度药品市场重点检查和实施GSP情况检查作出具体安排。
2020年,省药监局对52家重点监管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对200家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GSP情况检查计划,组织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情况开展检查,监督实施药品GSP,严防企业质量管理滑坡,督促企业持续符合法定要求。检查过程中发现药品经营企业未遵守药品GSP的,将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