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葫芦岛东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规定要求,准予核发(变更、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2026-05-29
2026-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