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加大对药品安全严重违法失信生产经营者及相关责任人的重点监管力度,推进本市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上海御善堂药房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和齐峰等28人列入本市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