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备注说明:
1、现将以上企业的变更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实名反馈我局。联系电话:028-86912503。
2、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的企业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需在现场核查方案(报告)签署明确的现场检查意见。
3、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的现场检查报告、整改报告(加盖市、州局公章)原件,邮寄或现场交件至: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中心6楼50-52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信封上注明“《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检查报告”。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