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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以来,省药监局制定印发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全省药品监管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用药用械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着力加强对全省药械重点品种、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在生产环节重点对全省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生产及库存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在流通环节重点对药械经营企业购销渠道、购销记录、储运条件进行监督检查。1月22日以来,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422家次、零售连锁总部476家次、零售药店40607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30422家次,严厉打击药械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全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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