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申请企业组织核查,以下1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决定延续《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377-61177767
通讯地址:南阳市张衡东路296号
邮 编:473000
附件:延续《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2020年1月20日
已延续《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