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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昌吉市达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标准》(试行)等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 年 2月3日-2020年 2月12 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36219
电子邮箱:liuyan@xjda.gov.cn
地 址:乌鲁木齐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政编码:8300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 2 月 3 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