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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全面防控药品安全风险、消除药品安全隐患的规定,规范药品经营检查后行政处理措施的运用,结合本省实际,省药监局起草了《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检查后行政处理措施程序规范(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按附件2《意见反馈表》格式填写并于2026年8月14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linzhenshun@fjmpa.cn,邮件标题标明“****单位关于《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检查后行政处理措施程序规范(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3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