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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发布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GAP管理工作长效化、规范化开展,督促已公告中药材GAP企业持续合规,省药监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中医药管理局,于5月18日—5月30日期间,对已公告的相关GAP企业和基地开展延伸检查,经整改复核和综合评定,现对不符合要求及退出种植的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甘肃省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6月29日
附件:
甘肃省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
序号 | 申请主体 | 合作中药材生产企业、合作社 | 品种 | 基地面积(亩) | 基地地址 | 延伸检查结果 |
1 | 礼县春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体企业自行组织种植 | 大黄 | 600 | 陇南市礼县草坪乡后山村、上坪乡蔡家村 | 已不种植 |
2 | 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 | 甘肃亚盛本草源中药材有限公司 | 黄芪 | 4538 | 张掖市民乐县新丰镇、顺化镇、民联镇、六坝镇 | 主动放弃种植 |
3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公司 | 民乐县育茂种植专业合作社
| 黄芪 | 600 | 民乐县育茂种植专业合作社
| 主动放弃种植 |
4 | 宕昌县福江源药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体企业自行组织种植 | 黄芪 | 6030 | 阿坞镇各竜村、哈达铺镇郝藏村等 | 不符合要求 |
大黄 | 3008 | 阿坞镇哈达乐民村、麻界村等 | ||||
当归 | 1130 | 阿坞镇别竜村、别竜沟村 | ||||
党参 | 1910 | 庞家乡对坡村、许家村、隆家山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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