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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局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现场检查,经我局审核,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19日,公示期间,我局药品流通和化妆品监管处负责受理举报工作,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传真):0471-4507126、4507127、4507128
联系人:杨嘉迪
手机号码:18147138581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
邮编:010010
特此公告
附件:公示企业信息.docx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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