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5版)》,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在我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等级评定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 | 企业类别 | 失信等级评定结果 | 失信行为 | 失信行为的时效 | 处置措施 |
1 | 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 | 91210106715794238D | 药品生产企业 | 特别严重失信 | 存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虚抵进项、虚增经营成本费用的行为。 | 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 | 取消该企业全部药品挂网、投标资格,同时限制其涉案产品在所有省份的挂网、投标资格。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7月1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