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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巩留县新华医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024L15672363K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丽敏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伊巩市监处罚〔2026〕9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
违法事实 | 巩留县新华医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经营及未经备案网络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护理液。 |
处罚依据 | 法律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处罚内容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该药店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7.4元;2、没收该批医疗器械(详见《财务清单》);3.罚款300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3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874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6/24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6/09/24 |
处罚机关 | 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54124MB1469687D |
数据来源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6500004576118054 |
处罚附带惩戒期限(月)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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