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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省药品经营企业自主暂停经营行为,加强长期停业企业日常监管,保证药品经营质量,维护药品经营秩序,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湖南省药品经营企业长期停业和恢复经营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是2026年6月26日至7月2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 hunanfdaltc@163.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湖南省药品经营企业长期停业和恢复经营监督管理规定反馈意见”。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2026年6月26日
附件3
湖南省药品经营企业长期停业和恢复经营监督
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
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序号 | 原文内容 | 建议修改为 | 意见建议及原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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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增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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