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药监局根据规范性文件制修订计划,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公布了清理结果。根据工作需要,《山东省医疗器械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等11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顺延1年。根据效期届满、法律调整、职能变化和新文件替代等情况,《山东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等1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2026-05-29
2026-05-27
202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