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近期,自治区药监局采取多项措施,系统推进全区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防范药品使用环节风险。
健全机制,凝聚监管合力。自治区药监局强化统筹部署,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并依托三医联动、六方协同专项改革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多方共治格局。通过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房规范管理及检查要点》、召开专题推进会等方式,明确标准、交流经验、压实责任,持续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
精准培训,提升基层能力。针对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存在的短板,各盟市开展全覆盖专项培训。培训围绕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实操环节,结合案例进行系统解读与指导,有效提升了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
实地帮扶,推动整改提升。组织专项工作组深入各盟市、旗县医疗机构,开展常态化现场督导。通过实地查看药房软硬件配置、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台账建立等,面对面指导机构进行整改,手把手规范操作流程,推动问题在一线解决。
截至目前,全区已累计开展专项督导检查15次,组织各类培训26场,培训从业人员500余人次,指导244家医疗机构完成药房标准化整改。医疗机构在药品购进、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的管控能力得到显著增强。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持续深化部门协同与上下联动,常态化开展督导与帮扶,巩固提升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成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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