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佳禾中药材生态种植加工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有关规定,我局于2019年9月26日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现经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该企业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特此通报。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5日
2026-05-28
2026-05-27
2026-05-25
2026-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