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企业申请事项组织开展认证现场检查。经检查,以下1家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规定的内容,现将现场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31-7618107
传真电话:0931-7618165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邮编:730000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3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