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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以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和申报资料要求》中“外省已发布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转化为自治区标准工作程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五批)》,共计77个品种,现予以发布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五批)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
E邀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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