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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省直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因药店主动提出申请,我中心正式解除与济南海洲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二十五分店等9家门诊统筹药店的省直医保协议关系,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省直门诊统筹药店解除名单.xlsx
序号 | 名称 | 解除协议类型 |
1 | 济南海洲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二十五分店 | 普通门诊统筹 |
2 | 济南福仁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分店 | 普通门诊统筹 |
3 | 济南海洲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三十六分店 | 普通门诊统筹 |
4 | 济南海洲大药房有限公司阳光新路店 | 普通门诊统筹 |
5 | 济南海洲大药房有限公司伟东新都店 | 普通门诊统筹 |
6 | 济南海洲大药房有限公司聚贤店 | 普通门诊统筹 |
7 | 济南聚成阁药品零售有限公司章丘刁镇索家分店 | 普通门诊统筹 |
8 | 山东康合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华康店 | 普通门诊统筹 |
9 | 山东康合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尚东店 | 普通门诊统筹 |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5月27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