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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全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有效推行“监督+服务”具体举措,持续强化面向行政相对人精准普法,鉴于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省药监局决定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修订并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6月10日前,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刘学贵,联系电话:0551-62999236;
通讯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区12-14F,邮政编码:230051;
电子邮箱:zcfgc2017@126.com。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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