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现已完成现场检查,进入审评审批阶段,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传真):023-60353698 邮编:401120

特此公告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8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