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在汉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医保局等六部门《关于湖北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22〕51号)以及相关采购文件、执行文件等要求,为做好我省部分省际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签范围及协议采购量的确定
(一)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个采购年度续签。医疗机构参考上年度临床实际使用情况、企业供应情况等因素确定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上年度协议采购量,不少于整体实际使用量的80%。
(二)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第二个采购年度续签。医疗机构综合考量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企业供应情况等因素确定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不低于同采购品种总使用量的70%(续签协议期不足一年,按比例折算)。
(三)乳房旋切针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个采购年度续签。原则上采购周期内总协议采购量应为首年协议采购量的3倍,按照每年度协议采购量不低于前一年整体实际使用量的80%,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确定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
二、操作流程
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登录湖北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省招采管理子系统”,网址: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依次点击“耗材交易结算模块-购销协议管理”页面,网上生成三方协议,并于2026年6月10日前,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完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签订等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内操作手册。
三、有关要求
各市(州、林区)医保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按有关要求完成相关省际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的监测,引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对监测发现存在执行问题的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中选产品采购使用管理,对有协议采购量的中选产品未进院采购使用的应尽快进院采购使用,对完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进度滞后的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督促执行。
各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在省招采管理子系统完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三方配送关系确认以及线下合同签订等工作。
联系电话:027-87267167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5月19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