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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南浔区局开足马力持续宣贯的同时,结合省局《关于GMP、GSP认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无缝衔接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保证药品零售企业换证以及变更申请事项的平稳有序过渡。
一是全面告知,覆盖到位。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全文以及省局GSP认证工作有关文件发送至南浔药械零售监管交流群中,此类微信群包含了全区所有170户药品零售企业。截止目前,窗口为办事群众解疑答惑共计40人次,其中电话、网络咨询38人次,现场咨询2人次。
二是依法依规,有序变更。严格依照《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MP、GSP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7号)文件精神,针对已经取得《药品GSP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其证书有效期在2020年6月1日后的,从2019年10月20日起,不再受理其药品GSP认证相关事项。截止目前,共计办理药品变更3户,帮助企业解释并解决因GSP认证证书不再发放而导致的进货问题1次。
三是持续发力,平稳换证。2019年为“换证大年”之一,符合换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超70户,在前期多方宣传之下,2019年12月1日之前,已有40余户完成换证申请并完成《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发放。自2019年12月1日起,不再受理药品GSP认证相关事项,共计受理10余户换证申请,实现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平稳过渡。
信息来源: 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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