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河北省牵头京津冀赣化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HBYPJC-2025-05)文件,中选企业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允许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并仍视为具有中选资格。经核实相关企业申请材料,同意企业变更中选药品的有关信息。
附表:2025年河北牵头京津冀赣化学药品集采部分中选药品的信息变更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6年5月19日
2026-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