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2026年1月6日-1月7日和2026年3月18日的两次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不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已于2026年1月12日、2026年3月23日分别对你公司采取了暂停生产和暂停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毒性饮片。经现场检查,我局于4月13日对你公司解除部分风险控制措施,解除范围: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
2026年5月14日-5月15日,我局派组对你公司毒性饮片生产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结合检查情况综合研判认为你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依法解除对你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解除范围:毒性饮片的生产、销售。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8日
(信息公开类型: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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