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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辽宁百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药品批发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8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4-31607900(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6号
邮编:110003

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