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XXX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XXX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XXX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药监妆罚〔2026〕20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及时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法定负责人变更手续 |
违法事实 | 2024年12月30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由李柳云变更为李刚后,当事人未于30个工作日内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2025年10月23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由李刚变更为刘伟强后,当事人于2025年12月6日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以上均违反了《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内容 | 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4月27日 |
处罚有效期 | 2026年7月27日 |
公示日期 | 2026年4月27日 |
公示截止期 | 2026年7月27日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MB2D03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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