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19年11月30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国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祯记祥振南店等6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日
2026-05-29
2026-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