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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备注说明:
1、现将以上企业的变更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实名反馈我局。联系电话:028-86785790。
2、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的企业按照新修订GSP(国家总局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文的标准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需在现场核查方案(报告)签署明确的现场检查意见。
3、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的现场检查报告、整改报告(可加盖市、州)局公章)原件,邮寄至: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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