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19年10月28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河源市康之家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河源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
2019年10月28日
2026-05-29
2026-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