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姓堂药业有限公司都安龙江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的规定,我局依法撤销该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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