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康仁药业有限公司南伞四门市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28号)有关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镇康县康仁药业有限公司南伞四门市GSP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附件:收回GSP认证证书企业信息表
收回GSP认证证书企业信息表
2026-05-29
2026-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