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一、整治工作进展
2018年9月,黑龙江省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中,省公安部门共侦办食品、保健食品类违法犯罪案件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名,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起,行政拘留3人。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网监部门在线监测相关的网站、网店2903个次,监测相关广告710条次,实地检查447家,责令改正10家。前三季度查处违反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案件27件。省食药监管部门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0760家次,责令整改5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起,罚款10万元。哈尔滨海关对进口食品、保健食品检验280批次,检出不合格批次1批次;梳理进口食品、保健食品备案标签230个;废止12个。各级播出机构累计播发相关报道近百条。《生活报》《新晚报》等省内报刊媒体利用“消费”“城事”“天天3.15”等专栏,及时报道了省内各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公告》曝光了相关典型案例,累计刊发宣传报道50余篇。
二、案件查办和公开情况
案件:林志鹏、郝宪平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猪肉案
基本案情:2018年8月28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举报,在肇源县浩德乡大集上有人售卖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吴沭奇、徐德权在浩德乡政府畜牧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派出所民警配合下,于当日早晨7时26分赶到浩德乡市场大集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郝宪平正在浩德乡隆兴源中餐美食城门前一辆“五菱”货车上整理猪肉(白条猪),共130斤,现场无猪头、蹄和下水,价值200元。经现场核实该猪肉(白条猪)未经产品检疫检验,正处于销售状态。由于执法人员及时赶到现场,郝宪平尚未销售。执法人员现场将猪肉扣押封存,并将郝宪平带回新站市场监督管理所了解情况。经了解,林志鹏于2018年8月26日在肇源县古龙镇五家村新立屯马立华家购买毛猪一头,价值1800元,于当日送到新站镇军援肉联厂准备屠宰,宰前已经通过动物检疫。于2018年8月28日早上在肇源县新站镇军援肉联厂屠宰,屠宰后因该猪肉的色泽问题没有通过产品检疫检验。林志鹏与在场的郝宪平商量,郝宪平先给林志鹏200元钱作为收猪的费用,由郝宪平负责将该猪肉销售掉,卖完猪肉钱款平分。该猪的头、蹄、下水在当事人指正下,在新站镇液化气站东墙外找到了掩埋地点。
查处结果:林志鹏、郝宪平涉嫌销售未按规定检验的猪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肇源县市场监管局决定没收未按规定检疫经验的猪肉(产品),罚款10万元。
三、宣传报道情况
大庆市在市区范围内人员流量较大的主要商场、街道及社区,共设宣传场地和展区21处,出动警力329人次,警用车69台次,悬挂条幅12个,设立主题展板34块、发放宣传单7600余份,答复群众咨询540余人次,部分商场的电子屏对41条食品安全信息滚动播放。积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食品安全犯罪线索,重点发动食品领域业内人员提供一批高质量、内幕性线索,力争侦破一批案件。大兴安岭地区加大对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涉及部分商家利用报刊、杂志和互联网及印刷品广告,以“医药广告表演者”对食品、保健品食品进行虚假和违法宣传,并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及时立案调查,违法事实成立,证据确凿的,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绥化市管辖范围内10个县(市、区)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了食品、保健食品消费课堂,加大了对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青冈市场监管局还制作了《防范会销陷阱•科学理性消费》警示视频,在当地电视台集中一周时间循环播放。
四、建立长效机制
全省公安机关广辟案源,强化线索搜集、准确把握工作主攻点,对辖区内重点地区进行排查。一是围绕重点领域突出打击重点。紧密结合辖区特点,以打击食品、保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为重点,突出打击生产销售食品、保健食品领域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全面排查,露头就打。深入辖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将不安全因素提前发现,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坚持大案攻坚,深度经营。对发现的重大案件,紧抓不放,强化挂牌督办,实施统一指挥,集中优势警力,及时打掉犯罪团伙,争取全环节彻底摧毁犯罪产业链条。三是依托行刑衔接,积极会同行政部门,对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以及重点生产销售企业加强联控联查,及时发现一批犯罪线索。对摸排掌握的重大犯罪线索,循线深挖,坚决打击食品保健品犯罪活动的组织者、获利者。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