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0898-67625318;传真:0898-67625318
通讯地址: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23号
邮 编:571900
特此公告。
澄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4日
2019-01-02
2018-12-29
2018-12-18
2018-12-10